关于组织学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
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事宜的通知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接江西省教育厅赣教外函(2023)11号《关于做好2023年国际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近期公布了《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》。根据选派办法精神,我校符合条件的优秀在读博士生、硕士生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。详情参见《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》,相关资料可点击国家留学网站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链接: https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s/2450
请各培养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项目。申请人员须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进行申请。学生申请人请将申请材料及《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》表一式两份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审核,在申请表第5栏填写推荐意见,最后交至我办统一出具推荐公函,申请截止时间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2023年3月26日,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2023年5月26日。
联系人:教育国际合作与留学工作办公室 付老师 电话:88119020
地址:惟义楼北面半圆4楼国际合作与交流处1404办公室
附件:江西省教育厅赣教外函(2023)11号《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
研究生院
教育国际合作与留学工作办公室
2023年3月9日